第151章新婚的第一件事_总裁专属:吻上恶魔小新娘叶涵锦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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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1章新婚的第一件事

  这天是属于叶家的日子,即便那栋标志性的豪宅已经易主,可是只消在这座城提及‘叶’这个姓氏,提到风华,人们最先想到的还是叶涵,他才是那个大家族的正统继承人,而现今的叶家令人唏嘘,不知它真正的主人何时才会重归。

  下午茶的光景,全城议论得最多的是两件事。

  那场世纪婚礼以新人的逃离而喜剧收尾,也是,一场轰烈的婚礼,作秀成分过于明显,但凡真心相爱的人,都不会愿意自己的好日子被人操持,演给全世界看。

  之后大队警方到来,除了祝贺,还想将新娘带回协同调查并保护,遗憾他们晚来一步,当着全市人民的面被放了鸽子。

  接下来呢?

  一直盘踞在S市的黑势力要动摇了吗?

  早先就有几家不怕死的杂志社报道过欧阳清楣和温倩私下有往来,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,她们似乎都想对付叶涵。

  那么,若那女孩真的在法庭上指正欧阳清楣主谋伤人,温倩会不会被牵涉其中?

  站在女人的角度来说,她必定恨锦瑟恨到滴血!

  况且有关于叶涵这个男人,在发生了种种之后,有眼睛懂得看的人都意识到了,没有真正的浪子,浪子在花间游荡,为的只是等待那朵含苞欲放的花蕾。

  如今那朵花瑟瑟盛开,他倾尽今生守候。

  是女人都会妒忌的。

  许是这场世纪婚礼太过盛大,将前几日那场警方与黑帮火拼的事件都淹没,等到众人反映过来才有人隐隐回忆,住在附近的居民,某天深夜是有听到枪声,不知情的,还以为是在剧组在拍片,这可是座星之城。

  如此想来,大批的搜山队员前往未开发的森林公园,不遗余力的拼命寻找,真的只是在搜索不小心失踪的游客吗?

  可以忽略的是已经尾声的婚礼,不能忽视的是街上比平时多了许多倍的警车和巡警。

  似乎有大事要发生了……

  叶家大宅。

  没有叶涵,没有锦瑟,甚至佣人都被完全换掉,叶锦荣是这里的新主人,他亦姓‘叶’,住在这里,理所应当,心安理得。

  不去理会那场婚礼,从来就没承认过的侄儿就算给他派发了请帖,他也端足了无人理会的架子,作势要死磕到底的决然。

  今天他邀请了一位客人到家中饮茶。

  下午四点,温倩准时出现,她像是从公司来,穿着深色的职业套装,脸容有难以掩饰的疲惫,旁人走不进的内心里,藏着只容许她一人警惕的忧虑。

  “找我有什么事?”坐在叶锦荣对面,偌大的客厅,古香古色的茶几上摆满了英式点心,红茶飘着袅袅的纯香,她肃然,没有喝下午茶的心情。

  况且,她从来不觉得眼前这个男人有资格和她一起喝茶。

  叶锦荣似乎是精心准备过的,不难看出他身上那套做工精细的手工西装应该是第一次穿,拿起茶壶给温倩倒茶,无视她冰冷的语调,说他早就想好的开场白。

  “没什么特别的事,温三小姐为风华操劳许久,现在重组的公司逐渐稳定,想借今天的机会犒劳犒劳你。”

  杯中的茶还未倒满,温倩却站起来了,居高临下的看面色显出尴尬的男人,“既然没特别的事我就告辞了。”

  她没他那么闲,更没有在冬天饮英式红茶的闲情逸致。

  说完将公文包提起来,扭头就走。

  “等等!”叶锦荣很急,连茶壶都没放下,另一只手就抓住她的手臂。

  温倩厌恶的扫了那只手一眼,他识趣的松开,讪笑,“天大的事,喝杯茶再走也不迟。”

  “你真的认为风华现在很稳定?”她睨视他,神情里充满轻蔑。

  那些工作上的事告诉他也没用,养着他就是为了给自己留张做替死鬼的盾牌,眼下看来不去顾及风华,自家的产业都岌岌可危了,喝茶?她想饮这只米虫的血!

  “怎么说我都是叶家的人,我们叶、温两家交情一直匪浅,看在以前的情分上?”伸手不打笑脸人,何况叶锦荣还是个真小人。

  温倩不可思议冷笑出声,“以前的情分?你是想说叶蓝婧姝吗?你又不是她亲生的,要说以前的情分,你算老几?”

  大家族向来都注重嫡传,一个外面的女人生的二子,现在能住在叶家的大宅里做虚浮的主人,他还不知足?

  不理会话说得多难听,叶锦荣赔着笑道,“我知道在公司不能帮你什么,不过……”

  “有什么话就直说,我没那么多时间给你浪费。”

  “好好好……”

  拉着温倩让她坐好,叶锦荣则中规中矩的站在她正对面,清了清嗓,弄得非常郑重的样子,相当正式的说,“我很感谢你把我找回来继承叶家,始终我也是叶家的子孙,要说血统……”

  他冷哼,“叶涵还不是个孽种?”

  “说重点。”温倩知道他今天有预谋,虽然她不是很感兴趣,但也想看看他到底要做什么,所以那些前戏可免则免了吧。

  三番几次被下面子,叶锦荣再小人,脸色连沉了些下来。

  温倩根本不拿他当回事,跷腿坐在沙发上,高贵如云端的女神,别说正眼,奢侈的余光都不会给与。

  可是很快,他像是经过心里各种盘算后,恢复了如常的不耻笑容,突然就单膝跪在她面前,从口袋里拿出只精致的盒子,打开,躺在盒子里的那枚钻戒,散发着莹莹夺目的光泽,很是诱人。

  愣了一瞬,温三小姐的脸上晃过一抹讶色,随即消失,她的视线从钻戒移到叶锦荣的脸上,轻眯了眉目,似有笑意。

  不语,看他表演。

  “我知道可能很唐突,但是在相处的这些日子里,我发现我已经不能没有你,看不到你我就辗转难眠,后来我发现那是种想要和你相守一生的感觉,叶家和温家……我们一起也算门当户对,所以……”他把装了钻戒的盒子向温倩面前送了送,深情款款的看着她,“你愿意嫁给我吗?”

  终于听他说完,被求婚的女人对他露出意味不明的笑,那笑在她脸上扩散,让人觉得求婚这件事是有效果的。

  是吗?

  且不说其他的,叶锦荣似乎刚满四十吧?

  仔细打量他那张脸,或许是遗传了叶家人的天资,和同龄的男人比起来确实算得上是副好皮囊,可是不知道为什么,从来温倩都觉得他脸上有种她如何看都看不顺眼的特质。

  只会越发厌恶,现在?更觉恶心!

  他还敢说门当户对?

  望回那枚钻戒,温倩伸手将它取出,捏在指尖细看,目测三克拉,至于成色,切面……她也是个女人,还是富家千金,对这些多少都有了解。

  见她没有立刻拒绝,叶锦荣以为有戏,忙靠近了她些解说道,“这是我拖人在国外拍回来的,是十七世纪法国一位伯爵送给他爱人的定情信物,这不是婚戒,如果你愿意嫁给我,我会……”

  “我不愿意。”这话音很淡,细听之下还有敷衍的懒散。

  叶锦荣期待的表情立刻僵死。

  温倩盯着他笑,鄙夷又不屑,想不到的是她这一生活到现在,第一个向自己求婚的男人竟然是他?

  恶心至极!

  “风华若不在我手里,你会同我求婚?”

  不用等他表白心悸,她扬起头‘呵’的轻笑,“你倒是省事,娶了我就可以拿到温氏和风华,要是没今天的表白,我还不知道自己有多值钱。”

  把那钻戒随手一扔,戒指掉落在远处,弹得老远,又原地滚了几圈,和木地板撞击出特别却又刺耳的声音,最后静止。

  “这些东西对我来说没有价值,不管它本身有什么故事,就如同你。”拍拍叶锦荣那张无耻的脸皮,温倩根本不动怒,权当个笑话,看过,表示有趣,笑着赞他,“如果你不是叶家的人,头上顶着‘叶’姓,你以为我会把你找回来?你知道自己对我来说有什么价值吗?”

  叶锦荣不语,还保持着单膝跪地的求婚姿势,僵化了的神情里全是对这个女人的诋毁。

  痴心妄想的预谋成为失败的笑料,她又高贵得到哪里去?

  “对我来说,你只是一个替死鬼。”事到如今,压抑在心里的真实温倩都不想再掩饰,完全释放了出来。

  “你以为我多想要风华?风华对我来说什么都算不上,我得到它,也可以摧毁它,不过没那么容易,我会把风华送给窥视它的蛀虫,然后看着它慢慢腐坏,从里到外,最后倒塌,消失在这个世界上!”

  她站起来,一脚踢开挡在面前的叶锦荣,对他鄙夷到了极致,“现在这些都不重要了,你不看新闻的吗?除了你从未认定的侄儿在今天大婚,欧阳清楣貌似要被逮捕了,外界猜测的温氏秘密注资的资金,就是从她那里得来的,你还想娶我吗?”

  言毕,温倩仰头大笑,居然向她求婚?

  实在是愚蠢得可笑!

  “你也不照照镜子,我温倩需要你这样的男人?你就是个废物!活在世上都是种浪费!我会嫁给你?”

  再怎么说她也曾经是叶涵要娶的女人,就算那是她只当叶涵是较量的对手,也只有他才衬得起她!

  叶锦荣算什么?

  一番奚落,妄想吃天鹅肉的人站了起来,重新整理了身姿,脸容不再表现得惟命是从的讨好,挺直了腰,对温倩讽刺道,“我是不济,不过你也得意不了多久了。”

  叶锦荣确实不确定温倩和欧阳清楣的关系深到哪一步,听她如此说来,娶她?

  求他都不可能!

  温倩抱手,上下将他扫视,“我如何还轮不到你来说,现在你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任何价值,连替死鬼都不配做。”指着叶家的正门,下驱逐令,“消失!”

  她才是这栋大宅的主人!

  冬季的夜晚来得特别快,不到五点的光景,天色已经暗了下来。

  感觉上没睡多久,锦瑟自然醒了过来。

  睁开眼睛,惺忪的视线往掩上的窗帘那边看,依稀能见到一丝微薄的天光,那样没有完全黑尽的颜色,只能加重疲惫感。

  好累哦……

  心里呜呼哀哉,做那什么做得骨头都软了。

  不过却又好开心,觉得好幸福,遇到叶涵是她一生中最幸运的事,这一点已经不需要多加修饰的重复提及了。

  左手无名指上的指环散发着干净纯粹的光泽,比闪耀的钻石顺眼千万倍。

  她趴在床上一动不动,回味幸福的味道,末了嘴角弯出惬意的笑,而后发现……身上好重!

  偏头往下看,叶涵睡得很熟,很放松的趴在她背上,侧着脸,脑袋正好沉在她背心,鼻息均匀的吐息在她皮肤上,一下一下的,挠得她好痒……

  费力的翻了个身,再慢慢往下缩到和他水平的视线距离,悄悄看他的睡相。

  这是锦瑟最喜欢做的事情之一。

  以前小时候逢雷雨夜,她都要躲到他被窝里去,时间长了,一到那种天气,只消听到她赤着脚在地板上跑近的声音,叶涵都会自觉的把被子掀开一个角,邀请她同床共枕。

  那种时候锦瑟是舍不得睡的,就算她很困都要坚持,最开始和他叽叽喳喳的聊个不停,内容超级没营养,后来长大一点,他会念书给她听,世界名著,畅销小说,各种类型,都是他感兴趣的才念,她被迫喜欢。

  而后等到她十几岁,来了例假,是女孩开始长大的标志,距离就拉开了。

  他们会在放映室里看电影,什么时候睡着了,每次她睡着了,他就会把她移回房间,如果他先睡着,她离开前必然会给他盖上一条毛毯。

  雷雨夜,害怕的起始,因为叶涵,变成了甜蜜的期待,甚至她喜欢上那样的天气。

  也不知道他对她哪里来那么多耐性,那种听她说一夜的话,或者一本书不喜欢听再耐心的换第二本第三本……直到她满意他也满意为止。

  种种的麻烦,他都应对得自如从容,现在回想起来,锦瑟都觉得有些佩服他了。

  他侧着脸睡得很沉,她也侧着脸,睁着眼睛眨也不眨的瞧他,他的五官,他的气息……即便是现在,这样看着他,她都还会小鹿乱撞。

  伸出手去拨开散在他额前的乱发,指尖顺着面颊的轮廓轻抚,她不知道自己看他的神情与他看自己是神似的专注。

  “醒了?”蓦地,叶涵都没睁开眼,直接把她的手抓住,捏在手心,舒畅的鼻息顺气,那种姿态都是舒心安宁的。

  锦瑟‘嗯’了声,不安分的把手从他那里挣脱出来,毛毛虫似的挪进他怀里,去听他的心跳,然后小声道,“我突然想起以前好多事。”

  “什么事?”他还没醒过神来,眼睛都睁不开,声线也是哑的。

  “就是小时候,有一阵我话挺多的,你还记得吗?”她问,翻起大眼睛去看叶涵的反映。

  忍着困倦,叶涵努力把眼睛睁开一条缝看她以作回应,再闭上,一边懒洋洋的应声,一边调整了睡姿,被子裹好她再捞进怀里,拿她当枕头抱,末了才道,“记得,6,7岁的时候。”

  那时候涵少爷是真正的富家少爷,他也没长大呢,成天带个小丫头在身边,也不管旁人眼光多异样。

  听他说记得,她心里窃喜,两个人的回忆再多都嫌不够,她记得的,当然希望他也记得,还在暗自高兴着,又听叶涵拖着沙哑的声音缓慢道,“也不知道那时候你话怎么那么多,尤其打雷下雨天,还要和我挤一张床,那都没关系,偏偏你就是不睡觉,在耳边吵整晚。”

  这才是心里话吧……

  小孩子精力充沛可以理解,可十六、七岁的叶涵每天已经在做大人做的事,打理一家公司,时刻警醒自己,不能放松露出破绽,晚上的睡眠时间宝贵得一塌糊涂,多少个夜毁在小不点儿手里。

  “怎么?”他现在才说实话,锦瑟不高兴了,瘪起嘴盯着他的下巴,有凶他的嫌疑,“那还不是你自找的!你又没说我不能说话。”

  他们有言在先,她只管做自己喜欢的事,包括他要听她话痨。

  叶涵再度把眼睁开,去瞅叶太太肆无忌惮的小眼神,然后笑得无奈,“那时候我真想揍你,可是看你那么小一点,也不知道一巴掌下去是什么后果,想想就忍住了。”

  后来真的忍成习惯,也就觉得没什么了。

  他竟然萌生过想揍自己的念头,锦瑟觉得好气,又感到很好奇,追问,“是不是你也经常在心里说我坏话呢?”

  “没有你怨念多。”她那点小心思,叶先生心里清楚得很,既然她有心要说‘想当年’,这会儿他也清醒了,慢慢同她算,“小时候话多都是好的,至少那时候还算听话,我也能及时知道你心里想什么,有什么愿望要完成,我也愿意帮你圆梦,可是你十四、五岁的时候特别叛逆,逃课、怂恿学长打架、叫孙哲胜帮你欺上瞒下,坏事做尽了,我每天最怕的就是接到沈碧君,就是你小姨的电话。”

  所以,他们新婚的第一件事是……算旧帐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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